漏水保固爭議多 交屋1年建商有責 by 阿崇 點閱: 517 漏水保固爭議多 交屋1年建商有責 2019年05月15日 陳建宇╱高雄報導】房子出現漏水到底是誰該負責?是建商還是發生漏水的那一戶?其實這要看發生漏水的時間點,通常在交屋超過1年之後發生漏水,就不在建商的保固範圍內,民眾必須自行解決。 高雄的林先生投訴房子浴室天花板漏水,但建商不積極處理。投訴人提供 樓上住戶有修繕責任 《蘋果》接獲民眾林先生投訴,2015年6∼7月購入龍騰建設位於高雄鳳山的「上河堤」,該年9月交屋,但在2018年底浴室出現漏水狀況,林先生致電建設公司工務部,前前後後到場勘查5∼6次,直到今年才認定是樓上住戶熱水管漏水所致。林先生不滿地表示,建商看了那麼多次都找不出原因,拖了超過4個月後把責任推給樓上住戶,他覺得很不合理。 龍騰建設售服部經理古東海表示,公司一直都很積極協助處理,但由於檢測漏水的項目繁瑣,也沒辦法全部同時進行,必須分次檢測才能查出問題所在,加上住戶時間未必能配合,才會讓投訴人感覺時間拖延較久,在過程中也已向投訴人說明,最終樓上住戶也願意負擔修繕。 有爭議投訴消保機關 就法律層面來說,這個案例建商可能真的沒有責任,住商不動產法務協理吳光華表示,民眾購屋1年內正常使用,若出現漏水狀況,都算在建商保固責任內;但超過1年後才發生漏水,就不在建商保固責任內。但若交屋時就有漏水,只是沒有被發現,建商仍須負擔保責任。不過吳光華坦言,既有的漏水通常不會2∼3年後才被發現,以林先生的狀況而言,樓上住戶還是要負漏水修繕的責任。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副處長吳政學認為,這個案例還是應該經過詳細檢測,以事實來認定可不可歸責於哪一方再做後續處理,並非樓上住戶願意負擔修繕建商就沒有任何責任,若投訴人認為仍有爭議之處,也可聯繫各地的消保機關協助進行協調。 截文網址:http://home.appledaily.com.tw/article/index/20190515/38336289/news/ Facebook iconFacebookTwitter iconTwitterLINE iconLine 分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