移轉不動產給子女 五成民眾用贈與
by 阿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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移轉不動產給子女 五成民眾用贈與
不想被苛重稅,要怎麼移轉不動產給子女成為大學問,據房仲業者網路調查顯示,有51.5%人採贈與方式傳承,29.6%選擇自然繼承,另18.3%則採買賣方式移轉 ;專家認為,不論以何種方式移轉不動產給子女,應考量稅務的優勢差異,顧及晚輩日後可能出售的時間點,將房地合一稅同時納入試算。
中信房屋總經理張世宗指出,移轉不動產主要有3種方式,若以贈與方式傳承,最大特色在於贈與的不動產價值,並非以市價認定,而是以較低的土地公告現值和房屋評定現值為稅基,不僅需負擔贈與稅,還有契稅、土地增值稅和不動產贈與契約書須貼用的印花稅票。
若子女是自然繼承取得不動產,房屋以評定現值來認定外,還有1200萬元免稅額,喪葬費與配偶、父母、直系血親卑親屬也都有扣除額,且除了遺產稅外,其他土地增值稅、契稅則無須課徵。
不過需留意的是,遺產稅需同時將其他非不動產遺產一併考量,若遺產淨額5,000萬元以下者,課徵稅率10%;超過5,000萬元至1億元者,課徵稅率15%;超過1億元者,課徵稅率20%。
而讓子女以二親等以內,親屬間財產買賣的方式移轉不動產,特色在於父母可利用每年各贈與220萬元的方式,逐年以現金贈與子女,並有確實的資金流向,之後子女再以贈與的現金,買入父母名下不動產,相關稅賦則按一般不動產買賣規定辦理。
張世宗指出,實務上不動產傳承晚輩仍以繼承方式居多,不過近年將不動產預先贈與給子女有增多現象,尤其中南部地區更偏好贈與方式,觀察今年1到8月六都建物所有權移轉的變化,在繼承部分,台北與新北分別成長5.35%與3.26%,為六都之最,而贈與部分,則以高雄5.59%成長最多,其次為台中2.76%。
張世宗認為,由於各人資產規模不同,因此考量不動產以何種方式移轉給子女,應先顧及晚輩日後可能出售的時間點,將房地合一稅同時納入試算,也應精算相關稅賦有多少,節稅效益才能最大化。
住商不動產企畫研究室經理徐佳馨指出,未做預留稅源規劃造成兒女賣屋反而大賠的案例時有所聞,過去曾有父親過世,兒子繼承後想要賣屋還1800萬貸款,以1850萬出售,殊不知因為成本以公告現值和房屋現值計算,帳面上只賺50萬,但房地合一認定卻得繳400萬,反而倒賠。(唐家儀/台北報導)